散文
衡论
简繁双版本
苏洵
正文
作者:苏洵 北宋
本作品收录于《嘉祐集》
引
远虑第一
御将第二
任相第三
重远第四
广士第五
养才第六
申法第七
议法第八
兵制第九
田制第十
引
事有可以尽告人者,有可告人以其端而不可尽者。尽以告人,其难在告,告人以其端,其难在用。今夫衡之有刻也,于此为铢,于此为石,求之而不得,曰是非善衡焉,可也,曰权罪者,非也。始吾作《权书》,以为其用可以至于无穷,而亦可以至于无用,于是又作《衡论》十篇。呜呼!従吾说而不见其成,乃今可以罪我焉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