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文
讳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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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愈
正文
作者:韩愈 唐
本作品收录于《全唐文/卷0558》
愈与李贺书,劝贺举进士。贺举进士有名,与贺争名者毁之曰:「贺父名晋肃,贺不举进士为是,劝之举者为非。」听者不察也,和而唱之,同然一辞,皇甫湜曰:「若不明白,子与贺且得罪。」愈曰:「然」。
《律》曰:「二名不偏讳。」释之者曰:谓若言「征」不称「在」,言「在」不称「征」是也。《律》曰:「不讳嫌名。」释之者曰:谓若「禹」与 「雨」,「邱」与「蓲」之类是也。今贺父名晋肃,贺举进士,为犯「二名律」乎?为犯「嫌名律」乎?父名晋肃,子不得举进士,若父名「仁」,子不得为人乎?
夫讳始于何时?作法制以教天下者,非周公、孔子欤?周公作诗不讳;孔子不偏讳二名;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;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;曾参之父名皙,曾子不讳「昔」。周之时有骐期,汉之时有杜度,此其子宜如何讳?将讳其嫌,遂讳其姓乎?将不讳其嫌者乎?汉讳武帝名「彻」为「通」,不闻又讳「车辙」之「辙」为某字也;讳吕后名「雉」为「野鸡」,不闻又讳「治天下」之「治」为某字也。今上章及诏,不闻讳「浒」、「势」、「秉」。「机」也。惟宦者宫妾,乃不敢言「谕」及 「机」,以为触犯。士君子言语行事,宜何所法守也?今考之于经,质之于律,稽之以国家之典,贺举进士为可耶,为不可耶?
凡事父母得如曾参,可以无讥矣,作人得如周公、孔子,亦可以止矣。今世之士,不务行曾参、周公、孔子之行,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、周公、孔子,亦见其惑也。夫周公、孔子、曾参卒不可胜;胜周公、孔子、曾参,乃比于宦者宫妾: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,贤于周公、孔子、曾参者耶?